EN
EN

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第三届山东省“最美校园”摄影大赛开始征稿了!

作者: 时间:2021-04-06 浏览: 来源: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百年风雨,百年奋进,百年辉煌。今天,党旗之下,我们的校园也在新时代焕发新颜。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记录校园的新风貌、新气象,展现广大师生意气风发的精神面貌,山东省教育厅新闻中心《山东教育》编辑部特举办第三届山东省“最美校园”摄影大赛


一、大赛主题

此次主题为“百年辉煌 教育靓‘影’”。围绕建党100周年,展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教育战线取得的巨大成就,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参赛对象

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和学生。其他摄影爱好者亦可参赛。


三、作品要求

1.作品要客观真实,生动形象,积极向上,突出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着重表现新时代广大师生饱满的精神面貌和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

2.作品以风景、人物、静物等方式呈现。

3.参赛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不得抄袭,如有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4.作品拍摄工具不限,相机、手机均可。

5.彩色、黑白作品均可。

6.在对照片的后期处理中,可以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对画面可适度剪裁;彩色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含单色)。不接受经电脑特技合成制作的照片。

7.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8.联系电话:0531-55630072。


四、奖项设置

征稿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统一评选。按教师组、学生组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学生组评选时,将充分考虑不同学段学生的差异。欢迎学校、幼儿园集体组织参赛,对成绩优异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将在山东教育社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山东教育新闻网发布。部分获奖作品将在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山东教育发布”和《山东教育》杂志等媒体上刊登。


五、征稿截止时间

5月31日(到时将自动关闭投稿系统)。


六、作品使用声明

1.对于参赛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在《山东教育》杂志第一次使用时将署作者姓名、发放稿酬,以后使用不再支付报酬。参赛人投稿时不特别声明,将视为同意本条规则。

2.参赛者应对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赛者还应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七、参赛方式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入参赛入口:



山东省教育厅新闻中心

山东教育社《山东教育》编辑部

2021年4月